中国食品药品网讯 创新药进入医保,对提高患者用药可及性有重要意义。如何解决部分创新药所面临的“增量不增利”困境?近日,在2024年中国药学大会“药物经济学赋能医药行业高质量发展”分论坛上,参会专家围绕上述话题展开热烈的讨论。专家表示,优化医保支付方式,加快构建高效的共付型多层次保障体系,或成为推动创新药价格回归价值的新思路。
自2015年药品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以来,我国医药创新实现了迅猛发展。为了更快打开市场,很多创新药通过价格谈判,以“以价换量”方式进入医保。理想很丰满,现实很骨感。部分企业出现了“销量上升利润不增”的情况。
新药研发具有“三高一长”的突出特征,即高技术、高投入、高风险、长周期,客观上要求高市场回报,需要有足够的利润来维持企业研发的积极性。沈阳药科大学工商管理学院教授孙利华表示,当前政策体系存在一些相互制约或不协调的环节,通过进一步强化三医协同,消除政策层面的相互制约,以实现医保的可负担性、满足患者多层次用药需求、持续激发医药产业的创新动力的“三者共赢”。
“对于创新药,即使未纳入医保报销目录,也需要保证其销路的畅通,这样才能给予其自主定价并可获得高价格的机会。在此基础上,通过合理调整和优化现有医保支付方式,由目前的按一定比例报销,调整为患者按医保支付价支付,在保证医保基金可持续性的同时,促进药品价格向其临床价值回归。”孙利华说。
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协会药品研制和开发工作委员会(RDPAC)副总裁黄哲在分论坛上也表示,目前罕见病药等部分价格较高的创新药很难通过医保谈判进入医保,考虑到患者支付能力和新药新技术的发展,外资药企倾向于通过商业健康险的支持,实现患者可及性和新技术发展的平衡。“我们期待除基本医疗保险外,多层次的保障体系能够满足不同患者的用药需求。”黄哲说。
艾社康(上海)健康咨询有限公司CEO刘畅认为,基本医保面临的筹资压力,是包括中国在内的许多发展中国家共同面临的一个长期挑战。面对这种挑战,构建多层次保障体系,促进筹资渠道多元化,是确保创新药价格与其临床价值相匹配,同时满足患者多层次医疗需求的一种解决方案。他认为,目前来看,我国多层次保障实践更多呈现出一种“过渡”状态,尚未达到多层次保障和基本医疗协同支付的理想境界。
在论坛上,刘畅介绍了新加坡在两年前推行了一项与我国“国谈”机制相仿的肿瘤药目录。据悉,该目录创新性地引入了“benefit limit”机制,将肿瘤药物细分为48个档次。针对每一档次,根据患者疾病负担的轻重以及药物的创新程度,将基本医保的月度支付限额设定在147美元至7000多美元之间,有效缓解了医保基金预算方面的压力。这一机制得以有效运行的前提,是新加坡已有高达90%的人口拥有补充医疗商业保险。“通过补充商业保险与基本医疗保险的协同支付,能够实现的医疗费用覆盖额度,是单纯依靠基本医疗保险所能支付价格的20倍以上。”(常锐博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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